网友质疑文章替多人做决定

10月16日,一名自称案件当事人的网友发文,质疑某篇文章试图替一百多人做决定。该网友指出,文中将“想早点回家”等同于“应该认罪”是偷换概念,强调认罪需承担服刑后果,而非签字即可回家。
针对文中频繁提及的“律师评估”及“最少等两年”说法,该网友批评其缺乏法律依据,且在匿名情况下于公开频道施压。作者表示,自己选择继续辩护是基于个人评估,不要求他人效仿,但反对在公开场合煽动他人共同承担后果。
最后,该网友呼吁其他当事人勿被言论带偏,应各自咨询律师,明确认罪与不认罪的最坏及可能结果后自主决定,并粗口回应原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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